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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

时间:2017年02月28日 00:00 来源: 浏览次数:[]

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        接上级社保所相关通知,各单位有201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、没参保的新生儿,可尽快报送相关资料,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职工,避免遗漏,否则无法补交。报送日期截止到3月11日,报送地点:办公楼31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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